我司拥有强大的服务网络,专业的电脑管理系统、业务操作系统和资深货运人才,员工业务熟练,对物流行业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雄厚的企业实力以及良好的口碑使我公司赢得了丰富的运力资源。公司创办人通过航运界多年的历练,公司自身不断的完善,已与CSCL、PIL、CSAV、APL、HANJIN、MAERSK、CMA、OOCL、SITC、MSC、等多家船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可将货物安全、高效、快捷、准确地运达客户指定的世界各大港口及城市。我公司愿以锐意进取的服务态度,与您保持长久的友好合作关系。国际航线业务简介:拼箱:主要是以中国各大港口(深圳,上海,宁波)为起运港,提供到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各目的港的直拼。船期,运价是我公司的明显优势,并可提供承揽、捆扎、包装、配送等相关业务。整箱:主要承运发往中东,印巴,红海,东南亚,澳洲,欧洲各个港口的货物。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各大船公司及同行的良好合作关系,是我司承揽货物的绝对优势,可为客户提供更经济、更可靠、更高效的物流服务。 交接单上请注明渠道及分类,否则将按照同类产品最高计费单价收费。 ◆ 由于国际燃油附加费的浮动,以及各个价格有其不稳定性,您在发货之前请与我司业务人员确认好价格及渠道的备注要求; ◆ 所有发往我司的货物必须注备有面单、发票(正本发票、形式发票)、装箱单、交接清单,否则我司做到货扣件处理; 交接清单要求:发货公司名称、运单号、货物类型、发货渠道、目的地国家、件数、品名、重量、申报价值、HS编码、备注; ◆ 单独报关的货物请自行准备好报关单证,由于单证问题造成的报关延误和发货时效耽搁,与我司无关; ◆ 需要做磁检的货物请提前来电咨询,需做磁检的货物需在清单或面单上标注品名; ◆ 我司拒收一切违禁品、品牌、液体、粉末、颗粒等等,一经发现做扣货处理! ◆ 我司价格不含目的地海关的关税、海关查验费、海关罚款,仓储费以及因收发件人责任引起的退件费,如收件人拒付,将改由寄件人承担; ◆ 所有出口的货物,请自行查询产品HS编码备注在面单上,并在海关网查询出口是否需要做商检; ◆ 单独报关件,自行准备好报关单证,需要我司购买单证的客户,需提供报关产品申报要素、装箱单以及HS编码。 国际货运办理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提出索赔申请。进出口货运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国际货运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国际货运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进出口货运保险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 (3)发票; (4)装箱单;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国际货运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进出口货运保险索赔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国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但对于属于国外发货人的有关质量、规格责任问题,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应由收货人请国家商检机构出具公证检验书,然后由收货单位通过外贸公司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要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发票; (2)提单或进出口货物到货通知书、运单; (3)在最后目的地卸货记录及磅码单。 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出证。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等。 收货人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运保险索赔,可按下列途径进行:海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卸货港保险公司索赔;空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邮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包裹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陆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铁路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 二.审定责任,予以赔付。被保险人在办妥上述有关索赔手续和提供齐全的单证后,即可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给付赔款。在我国,保险公司赔款方式有两种: 一是直接赔付给收货单位; 二是集中赔付给各有关外贸公司,再由各外贸公司与各订货单位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