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

巴哈马为英联邦成员国,沿用英国的政治体制,实行君主立宪制。1973年独立后,巴进步自由党和自由民族运动交替执政,政局长期保持稳定。2012年5月7日,进步自由党赢得大选,党领袖佩里·克里斯蒂(PERRY CHRISTIE)出任总理。

宪法

巴哈马

巴哈马

巴哈马现行宪法于1973年7月10日生效。宪法规定:巴哈马为主权民主国家,必须保证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任期五年。总督任命总理及反对党领袖,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内阁部长。除总理外,内阁至少应有其他八位部长,总检察长为其中之一。

议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任期5年。参议院由总督任命的16名议员组成,其中9名由总理提名,4名由反对党领袖提名,另3名由总理和反对党领袖协商提出。众议院由普选产生的38名议员组成。本届众议院于2012年5月组成,进步自由党占30席,自由民族运动占8席。参议长莎伦·威尔逊(Sharon WILSON),众议长肯德尔·梅杰(Kendal MAJOR),均于2012年5月当选。

司法

设有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均受理刑事和民事案件。英国枢密院为终审法院。最高法院院长伯顿·霍尔(Burton HALL),上诉法院院长琼·索耶(Joan S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