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商品和非法定检验商品,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是列入《种类表》及其他法律、 法规 规定 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商品。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 规定 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俭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 商检证 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接 单:公路运输调度从客户处接出库提货单证。登 记:运输调度在登记表上分送货目的地,分收货客户标定提货号码。调用安排:填写运输在途,送到情况,追踪反馈表。车队交换:根据送货方向,重量、体积、统筹安排车辆。提货发运:检查车辆情况,按时到达客户提货仓库,办理提货手续。在途追踪:司机及时反馈途中信息,与收货客户电话联系送货情况。到达签收:司机将回单用EMS或FAX传真传回公司,定期将回单送至客户处。回 单:货物交接,百分百签收,保证运输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客户出库单一至。运输结算:结算中心开具发票,向客户收取运费。